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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动态

海洋发展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最新研究成果集锦

2020年09月22日 15:36  点击:[]

专题一 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

一 韩国北极政策的影响因素及特点

1.影响韩国北极政策制定的因素

韩国地处东北亚朝鲜半岛东南部,韩国的领海与太平洋最西部的海域交汇,西、南、东分别由黄海、朝鲜海峡、日本海环绕,北部隔军事分界线与朝鲜接壤,有史以来就是国际势力博弈角斗场,安保问题、统一问题、能源问题的忧患促使韩国奋力谋强。20世纪末得益于国际合作及经济全球化,韩国经济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汉江奇迹”。韩国强化参与北极事务的能力,有益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有助于实现中等强国战略。影响韩国北极政策制定的因素有以下三方面:

(一)开发利用北极为韩国实现海洋战略提供了空间

韩国领海面积44.3万平方公里,是其陆地面积(9.9万平方公里)的4.5倍,此外还有34.5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3358个岛屿组成12733公里的海岸线,成为第五大海洋强国是韩国一直以来的国家战略。21世纪韩国海洋政策将海洋资源开发摆在优先位置,不断加速渔业、海运业和港口业等传统海洋产业的发展速度,积极发展知识型新型海洋产业。北极冰盖融化呈现出的北极航道商用价值、港口物流和转口贸易、造船业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观光渔业的潜在价值等,为韩国实现海洋战略提供了契机、途径和拓展空间。

(二)开发北极对韩国国内经贸发展意义重大

韩国是目前世界第十五大经济体,其航运业、石油加工业、造船业均居世界领先。韩国地少人稠,资源匮乏,经济高度外向,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所需能源96%依赖进口,稳定的石油天然气供应对韩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韩国釜山港是世界第五大集装箱港,处在亚洲通往北冰洋的咽喉要道上,北极航线可提高来往于韩国和欧洲的船舶航运效率,预计到2030年,亚洲和欧洲之间总贸易量的四分之一将通过北极东北航道运输,釜山将有机会与香港和新加坡争夺转口贸易城市地位。预期北极的变化将增加对破冰船、石油和液化天然气油轮的需求,目前全世界仅韩国大宇造船能够建造破冰LNG船,迄今为止,韩国凭借中长期营销战略和先进的技术力量成功抢占了极地造船市场。2017年在中俄北极合作开发的天然气项目中,韩国公司大宇造船制造拿下48亿美元15艘破冰型液化天然气船的订单。

(三)参与北极开发是韩国实现中等强国战略的有机组成

韩国所在的朝鲜半岛处于分裂状态,发展与经济实力相称的“软实力”,实现韩朝和解与统一是大韩民族的诉求。韩国在极地的存在以及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使得韩国在其通过气候外交所造就的新的全球结构中跻身领导角色。韩国不断增加的极地研究项目可以看作是“以全球环境为导向的文明”的努力与意愿的标志。韩国政治精英们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其中等强国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则成为研判韩国参与北极事务内在驱动力的新窗。

2006~2016年曾为卢武铉总统“左膀右臂”的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任职期间大力推进气候变化议程,推动联合国制订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各国达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并成功使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落户仁川,深刻影响韩国政府对气候变化的立场。

朝韩和解与统一也是韩国北极政策的重要考量因素,卢泰愚时期,韩国开始强调与北方合作的重要性,其任内韩朝一起加入联合国;金大中时期,韩国对朝鲜奉行“阳光政策”,开展了经济交流与文化交流;卢武铉时期,韩朝开始建设开城工业区,希望促成南北和解;2018年3月韩国平昌冬奥会后半岛局势迅速转圜,现任总统文在寅秉承了卢武铉的政治主张,推出“新北方政策”,其主要目的以半岛为中心提升东北亚地区的合作,以经济发力,为东北亚地区的和平做努力。

2.韩国北极政策特点

韩国北极政策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以国内经贸需求为导向

韩国北极综合政策中优先将船舶制造业创新融入北极开发,发挥自身独特的破冰船制造和航运业优势产能,以在海运、港湾、成套设备等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北极航线的开拓以及能源与资源开发项目,吸引了北极国家的青睐与合作,构建了在北极事务上的话语权。韩国的极地研究为促进韩国绿色科技以及绿色工业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气候变化调节技术和气候变化减排技术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增长方式由制造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从而提高了韩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善于利用北极博弈中的大国矛盾

北极治理中贯穿着大国博弈,由于冷战思维诱导的“中国北极威胁”论、俄罗斯的领土要求以及历史纠葛,北极地区国家更愿意接纳韩国参与北极事务。韩国充分利用大国矛盾和自身享有的优势,与芬兰、挪威、丹麦、冰岛等国合作密切。韩国是第一个与加拿大签署自贸协定的亚洲国家,2017年又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近年俄韩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双边密切合作,获得北极航道开拓的全方位参与权。

(三)选择国际合作为切入点

即使韩国已经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但作为一个中等国家,难以在北极事务上采取单边行动,只有与相关国家及北极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合作,才能实现自身利益。在此背景下,与域内国家或相关国际机构积极开展合作成为韩国的必然选择。

(四)注重人文交流

韩国在参与北极事务上,沿用了其经济先行、文化辅助的对外经济发展模式。以投资、经济合作开道,通过为目的地创造经济利益来实现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其后以文化等软实力内容的输出作为匹配,增强目的地人民对韩国的了解、好感甚至认同,经济利益与文化认同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韩国政府认为与北极原住民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是从长期层面为韩国在北极地区进行开发和实现国家利益所作的基础准备,以青少年交流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是通过双方互动最终形成能够互相理解的文化共识,这种共识将会对韩国在北极地区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 日本北极外交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1、日本北极外交的特点

在北极地区事务的参与已经突破政府层面, 发展到经济、社会、人文交流等领域的情况下, 日本在北极事务中多层面、多领域地参与活动, 主要呈现出务实性的政府层面北极外交、深入性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学外交”、前瞻性深度拓展的北极事务人文交流等三个特点。

(一) 务实性的政府层面北极外交

为推进日本在北极事务中的务实参与, 2007年日本政府设立了海洋政策总部。两年后, 日本着手申请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资格。同时, 在日本政府内部设立特别任务组或工作组来加强对北极问题的研究和制度化参与。2013年在外务省内部设立北极事务大使, 专门处理北极外交相关事宜。这些正式机构和制度的设立, 为日本积极参与北极事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日本申请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期间, 日本政府也加强了与北极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推进围绕北极事务的国际交往。日本政府与北极国家之间的高层次交往互动, 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在北极事务中的参与。

同处东北亚地区的中国和韩国, 近年也积极参与北极事务, 并在2013年与日本一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三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北极事务中拥有众多共同之处, 诸如相同的身份认同、相似的利益诉求和相近的政策实践等, 这也是三国在北极事务中进行合作的动力。在此背景下, 日本曾积极参与和推动中日韩之间在北极事务中的合作。就中国而言, 推进大图们江次区域合作, 也需要加强与日本等国家在北极事务上的合作。

(二) 深入性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学外交”

由于北极问题研究自身的特性, 日本的北极研究机构非常注重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科学外交”活动。北极大学是国际社会北极科学研究和学生培养的大平台, 涉北极问题相关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都可以申请加盟, 北极域外国家可以申请成为准成员单位。

另外, 日本的北极科学研究机构也进一步推进了与国际上相关北极科学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一系列科学研究活动的开展, 日本可以掌握关于北极地域资源、北极环境变化、北极航道等重要的一手资料与数据。凭借这些资料与数据, 可以为日本制定北极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政策提供有力的证据。另外, 通过北极航道的使用, 日本也强化了与北极国家, 特别是俄罗斯、挪威、芬兰等北方海航道沿岸国家的双边关系。近5年来, 日本与俄罗斯、挪威等国的经济合作明显深化, 日本在以上北极国家的对外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得以提升。

(三) 前瞻性深度拓展的北极事务人文交流

有效的人文交流是增进了解、加强关系的重要外交方式。日本在参与北极事务的进程中, 也非常重视在北极事务中拓展人文交流的渠道, 增进北极国家对日本的了解和认知, 进而为日本参与北极事务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派员参加高级别的北极事务论坛, 是有效推进人文交流的一种方式。

除了参加北极圈论坛进行研讨之外, 在2017年召开的第四届论坛上, 日本外务省还在论坛期间组织了“日本之夜”的社交活动, 邀请所有参会人员参加, 在欣赏日本歌舞表演、享受日本美食的同时, 了解日本的北极研究。这样多样化的人文交流活动, 潜移默化地增加了日本在北极事务中的“存在感”, 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交流, 为日本参与北极事务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启示

日本“立体化”的北极外交富有成效, 多层面的行为体依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 积极地深度参与北极事务, 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中国近年来在北极事务中也奋发有为, 全方位参与北极事务。探讨日本的北极“立体外交”, 可以为中国的北极参与提供一些思路。

第一, 提升涉北极事务在中国外交议程中的优先程度。在北极地区新一轮的“态势变迁”的背景下, 北极事务越来越融入到全球事务之中, 北极地区的气候变化、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及航道利用等, 都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较之日本而言, 尽管中国也设立了北极事务特别代表, 2018年1月发布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 但是日本在这些方面都走在了前面。另外, 随着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深度参与, 以及北极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化, 中国需要更为细致的规划和方案, 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的基础上, 制定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拟定阶段性目标, 以指导中国北极事务的实践, 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参与北极事务。

第二, 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中国高校和研究机构与北极科研机构的合作。目前中国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进行北极事务的研究, 研究领域涵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多个领域, 同时也设立了相当数量的涉极地的国别区域研究基地。但是, 这些机构之间通常是独立进行研究, 并没有如日本政府的“北极可持续性挑战”项目那样, 将北海道大学、神户大学等科研机构涉北极事务的研究人员进行整合, 实现优势互补、协同攻关。中国的涉北极研究的相关单位, 也可以建立北极研究机构的联盟, 从顶层进行一定的整合与分工, 以实现优势互补。另外, 中国目前有十几家单位是北极大学的成员单位, 但是中国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一平台, 设立如北海道大学北极研究夏令营之类的国际交流项目。中国参与北极大学的这些成员单位, 需要深入研究北极大学平台所提供的资源, 充分利用这些机会, 推进北极研究和交流活动的开展。

第三, 提升中国与北极国家的人文交流水平。有效的人文交流是实现减少误解、增进了解的重要渠道, 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参与经常面临国外媒体、学者的曲解和误读。尤其对于中国企业在北极事务中的参与而言, 与日本参与北极开发的大都是私人企业相比, 中国能够参与北极开发项目的大都是国有企业, 从而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媒体和学者的曲解, 认为这些企业在北极事务中的参与背后会有政府参与的背景, 从而对这些大项目怀有“敌意”。中国需要多层面、多渠道的拓展涉北极事务的人文交流, 为中国学者“走出去”参加国际会议和交流活动提供便利, 同时积极支持多种形式的“请进来”, 如神户大学将主办第十三届极地法律论坛一样, 把一些成熟的北极问题相关的国际论坛邀请到中国来召开, 同时建立中国自己的北极论坛的品牌, 论坛召开之际政府高官以个人身份出席, 提升论坛的品牌度和影响力, 进而逐渐增进国外对中国在北极事务参与活动的了解, 为中国深度参与北极事务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三 俄罗斯“北极发展支撑区”建设与中俄合作新思路

2019年6月,中俄元首将两国关系提升为“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的定位进一步把两国北极合作拓展至北极海航道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极地生态保护与科考以及北极旅游等领域。在这样背景下,支撑区建设不仅是北极开发的新方向,也是助推中俄“冰上丝绸之路”合作建设的新视角,为深入发掘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提供了新思路。

1、支撑区内项目建设与生态理念相结合

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潜在生物多样性危机和经济安全等是俄联邦政府和北极地区土著居民的重点关注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俄罗斯担心国外企业进入影响本国企业主导、破坏生态环境、威胁地区安全,对于外部势力来开发北极地区一直存在戒备心理。因此,中国要想深度参与支撑区项目建设,应尽可能减少俄罗斯这方面的担忧,需要解决合作项目与生态保护的问题,它不仅决定了中俄支撑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也决定了未来两国北极合作的高度。首先,应秉持绿色生态开发理念。北极生态保护已经不仅是俄罗斯本国的利益诉求,它还关系到全人类的福祉,中国在参与支撑区建设时,更应该深入贯彻和理解“生态是资源,生态是生产力”的内涵,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引领支撑区项目的建设,进而帮助俄罗斯实现整个北极地区的高质量、高效率开发。其次,提高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对于因技术落后而无法实施区内项目建设的“疑难杂症”,中俄两国可采取一系列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对技术的创新投入。最后,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支撑区建设中任何一个项目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风险预判和预警机制,使两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分工明确,进行有效协调,强化对合作开发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选择支撑区建设项目与模块化架构相结合

支撑区内极端的自然和气候条件对资源开发和基建项目的技术、人才、资金要求更高,加上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不确定性高,因此,俄罗斯在北极开发中倾向于以构建模块化架构来运营具体的开发项目。所谓模块化,简而言之就是集研发、生产、运营和保障为一体的合作模式。在合作建设过程中,应将模块化架构与选择支撑区开发项目深入融合。第一,有效评估支撑区项目作为建设模块化架构的基础。应充分了解北极开发伙伴的合作意向、国际市场资源类商品的供求变化以及中俄两国企业参与者与法律法规的融合程度,使中俄两国达成项目开发共识。还要关注北极内部资源利用的效果和企业管理模式的合理性,采用净现值法和股权分析法相结合的管理评估方式进行项目选择,以确保支撑区内项目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二,筛选支撑区优先项目作为运行模块化架构的重点。需根据俄罗斯北极开发战略中对宏观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开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给居民生活水平带来影响的程度等方面,优先推进港口升级改造、航海与船舶专业化建设和国际运输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的建造等潜力大并符合两国经济利益诉求的项目。第三,实施支撑区重点项目作为构建模块化架构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打造以北极地区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以保护北极生态环境为原则,以亚马尔LNG项目和北极LNG-2项目为范本,以大型国有企业参与主体的大项目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服务为先导,以寻求多方参股、多平台融资为手段,以多方参与共同分担风险为保障,力图借助现有成功合作的经验教训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项目模式。

3、将支撑区建设与中俄“冰上丝绸之路”相结合

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俄罗斯最早提出了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并在2017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得到中国的积极响应。中俄的北极合作已开展多年,双边合作从单一投资项目逐渐扩大到资源、运输物流通道、旅游等领域。而支撑区建设不仅是俄罗斯北极开发战略的2.0升级版,更是打造“冰上丝绸之路”合作建设的缩影,两者结合将对中俄北极合作发挥关键作用。支撑区建设为中俄“冰上丝绸之路”合作提供了新平台,该平台不仅可以更加细化两国合作的优先领域,而且可以为其他北极地区开发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支撑区建设与“冰上丝绸之路”的融合,从空间上看是“项目点、航道线、区域面”的有机结合,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呼应。在推进中俄北极合作时,可将支撑区内的基础设施点、能源开发点、港口支点与“冰上丝绸之路”中的北方海航道相连接,通过以点串线、连线成面的方法,最终推动整个北极区域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支撑区不仅是“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突破口,也是连接“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对接的桥梁,将助力中俄两国在世界范围内发挥大国影响力。

4、加强中俄“公域”合作

无论是地理属性还是国际法属性,中国都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北极国家,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瓦尔巴德条约》等国际条约规定,北极域外国家在北极不享有领土主权,但享有在北冰洋“公域”进行科考、航行、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等权利。因此,近些年来,中国以北极利益攸关者的身份积极开展对北极“公域”的科考、航道、治理等活动,并取得了较多成果。当前,中俄北极合作不单单是两国在北极“公域”的合作,更应该是两国在俄罗斯北极地区项目的深度合作,而俄罗斯提出的支撑区建设恰好为中国参与俄罗斯北极开发提供了机遇,大大扩宽了中俄北极合作范围。

无论是中俄“公域”合作,还是支撑区项目合作都是基于两国地处北半球的地理优势、全球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担忧以及航道建设对能源开发和贸易潜在影响的兴趣等可持续发展的考量。在未来合作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会遭遇一些阻碍和挑战,中俄两国需要在不断增加互信的基础上探索和发展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推动中俄北极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四 中俄北极合作的机遇、挑战与应对

1. 在北极治理开放性和全球化增强、各方矛盾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背景下,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推进既有机遇, 也将面对一系列内外挑战和掣肘。

第一, 中国作为崛起的域外大国, 借助与俄罗斯的合作实现了对北极事务的较深介入。

第二, 技术准备不足。北极恶劣的自然环境及薄弱的基础设施需要较高的开发成本和强大的技术支持。

第三, 环保压力增大。首先, 北极地区生态环境脆弱, 大型能源开采和液化气运输如果发生泄漏, 将会对该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 北极部分地区缺乏足够的基础设施处理污染。其次, 在全球变暖的大环境下, 北极航道日益增多的运输行为和人类活动将促使冰盖进一步退缩, 船只带来的碳排放会导致北极圈温室效应增加数倍。

第四, 有关北极航道仍存在航道归属和管辖权之争。

第五, 或将面对的经济金融风险。冰区开发和运输的复杂性、高成本和客户需求不稳定等诸多因素决定了北极开发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第六, 俄内部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博弈引发对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两面性立场;俄内部对北极开发项目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各级官僚主义导致的项目执行低效率成为影响合作的掣肘。

2.面对中俄北极开发合作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需要认真思考, 慎重应对。

第一, 准确把握近北极国家和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身份定位, 坚持“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 四大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切实尊重北极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遵循北极各国的法律法规, 在北极事务中体现“结伴不结盟”的原则, 加强与所有北极国家和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开展有益的对话, 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为基础, 完善非北极国家可以参与的各种合作机制, 推动在北极科研、环保、航运、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用好多边平台的话语权, 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 逐步消除外界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疑虑。

第二, 做好涉北极人才培养、各种技术装备储备和预研, 以负责任的态度参与北极可持续开发和保护工作。在这方面, 中俄可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北极联合科学考察、联合培养人才、联合技术创新、联合设备研发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 优先促进在北极海域石油和天然气钻采、可再生能源开发、冰区航行和监测以及新型冰级船舶建造等领域的合作, 提高北极航行、安全和后勤保障能力。

第三, 坚持绿色、开放和可持续理念, 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中俄可针对极地环境保护制定长期战略和联合规划, 加强对船舶排放、海洋倾废、大气污染等各类海洋环境污染源的监测预防, 特别是对北极地区溢油及危险物的监测和管控,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预防和减少极地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运输对北冰洋的环境污染和威胁。针对可能出现的船舶搁浅、钻井船事故、船舶碰撞重大事故, 中俄双方可整合资源, 共享信息, 加强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海域搜救能力培养。

第四, 创新完善投融资机制。在投资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大的背景下, 中国参与俄罗斯北极开发, 需加强对北极的综合性研究, 尤其是对项目的地缘政治、社会经济风险和环境生态影响进行前瞻性评估。应以市场为导向, 坚持互利互惠, 遵守国际通行规则, 坚持融资来源多元化, 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区域股权与债券市场建设, 积极吸引国际金融组织的信贷融资, 引入PPP融资模式, 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第五, 进一步加强中俄战略互信, 利用中俄高层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机制完备的优势, 加强两国在北极开发中的政策对接, 加强双方在北极理事会各工作组中的协调, 探讨制定北极合作的中长期规划, 提高北极开发中制度性安排水平和可预测性, 激发务实合作的内生动力。

专题二 中国海洋文化体系构建

一 关于构筑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的思考

1、当前学术研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研究基础薄弱,重视程度不够。科学理论体系的形成,需要积淀丰厚的学术研究基础作为支撑,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是尚未形成学术体系。学术研究自有其内在的传承性和发展规律,而学术体系则是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内在逻辑和科学规范的理论整体。

三是研究力量分散,没有形成集团优势。学术研究实践证明,合理高效的学术团队是保障研究不断向前推进的关键性因素。单兵作战式的研究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变化和研究自身发展的需要,象牙塔式的研究最终会使研究失去学术应有的生命力,从而走向故步自封的境地。

2、构建科学与规范的理论体系的建议

第一,坚持理论创新,推进中国海洋文化研究。创新是一切科学研究活动的生命,没有创新,理论研究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坚持体系创新,努力打造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就中国海洋文化理论而言,由于研究的起步较晚,研究对象的内涵以及学术规范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第三,坚持多学科应用原则,丰富中国海洋文化研究的内涵。

第四,坚持机制创新,开创海洋文化研究新局面。长期以来,学术力量孤立分散化的局面严重制约了海洋文化研究的繁荣发展。

二 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海洋文化体系的建构

1、建构目标

首先,在理论创新方面,着眼于为海洋文化研究的相关学界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较为全面系统的基本体系;致力于为国家各部门、沿海地方政府及各类组织的海洋文化发展政策制定、战略规划,以及民间社会层面自觉的海洋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提供一个较成体系的可作为理论支撑的参考“依据”;为中国特色海洋文化相关学科的构建,提供一个较成体系的基本理论构架;并且为海洋文化学学科的建立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其次,在实践应用上,一方面海洋强国战略下的海洋文化体系研究的重大学术使命是,在全球性海洋时代到来的今天,在国际海洋竞争“球情”和国家海洋战略发展的“国情”已经将海洋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发展推到了时代发展前沿的现状下,将中国海洋文化从西方话语体系及西方中心论的视野中解放出来,摆脱“中国文化是封闭落后的农耕文化”的固有观点,以中国立场、中国话语、中国学派为基本特色和根本出发点,肩负起在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下人文社会科学的时代使命,厘清中国海洋文化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明确海洋文化强国的建设方向、目标与目的以及主要动力机制,建立起中华民族对于自己的海洋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和自信心,推动海洋文化体系与海洋强国战略、文化强国战略,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有机衔接。另一方面,在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商业化严重的现状下,系统梳理中国海洋文化主要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挖掘中国海洋文化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审美价值、民俗生活的乡缘、族缘、亲情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功能等,系统构建中国海洋文化传承理论体系及其历史,使当代海洋文化强国的建设能够以史为鉴,找到自身的民族传统和文化基因,实现自身更加系统、全面、健康与可持续化的传承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文化自信的源泉。

最后,在服务决策方面,建构海洋文化体系的目的主要为:

第一,为中国海洋文化正名。

第二,为中国海洋文化定位。

第三,为我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海洋事务,解决海洋纷争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导。

2、“五位一体”布局推动海洋文化体系构建

2012年11月,时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认识海洋,一是要强化海洋科学研究,二是要强化海洋专门人才的培养,三是要强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海洋文化体系理论创新与引领、海洋文化历史传承与发展、海洋文化教育普及与人才培养、海洋文化传播与国际互鉴交融、海洋文化政策与制度保障五个方面是建构海洋文化体系最为重要和核心的要素,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下“五位一体”的海洋文化体系基本构成的支撑子系统。

海洋文化体系的五个子系统之间也是相互支撑、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由海洋文化理论创新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海洋强国建设方针为指导思想,从理论上厘清海洋文化体系的基本内涵、核心要素及基本构成,明确中国特色的海洋文化理论及其特殊性,找准海洋文化体系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定位,并阐明中国特色海洋文化理论创新的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及操作性,是海洋文化体系的动力来源;海洋文化历史传承与发展着眼于从当前海洋文化历史传承与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中探寻其具体模式和路径,深刻把握推动海洋文化历史传承与发展的力量和因素,并明晰海洋强国建设与海洋文化的互构关系,是海洋文化体系的基础,承载着海洋文化发展繁荣的历史使命;海洋文化教育普及与人才培养关键在于阐释海洋文化教育内涵与目标,构建海洋强国背景下面向不同对象的海洋文化教育目标体系及内容体系,研究海洋文化教育模式与方法,并完善海洋文化教育体制与机制,是海洋文化体系的活力,能够不断提升海洋文化的国民认同;海洋文化传播与国际互鉴融合侧重于系统研究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如何实现中国海洋文化的国内传播及国民海洋意识培育、国际传播及互鉴融合、海洋文化产业及“走出去”策略,建构中国海洋文化国际传播中的话语权,是海洋文化体系的融汇力,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思想源泉和国际共识;海洋文化政策与制度保障着眼于分析海洋文化政策和制度保障与海洋强国战略的内在关联,系统梳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已出台的海洋文化发展政策和制度体系,提出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海洋文化政策及制度体系的构建步骤及策略选择,并为海洋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具体举措,是海洋文化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力,为海洋文化的发展提供保障。

五大子系统按照理论创新引领、历史传承与发展、教育普及与人才培养、传播与国际互鉴交融、政策与制度保障等关键词设计,与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的总体目标遥相呼应,便于探求海洋强国建设与海洋文化体系建构的逻辑对应关系;并且五大子课题研究在海洋文化体系中的基本定位各有不同。这五个部分是不可或缺的,相互承接和支撑,共同构成服务于海洋强国战略的海洋文化体系的“五位一体”的内在有机子系统,从而促进海洋文化全面繁荣,推动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 中国海洋文化的发展取向

在中国海洋文化建设中,继承中国海洋文化优秀传统,立足中国海洋发展实践,借鉴国外海洋发展的积极因素,在综合创新中体现海洋文化建构中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在“挖掘历史、把握当代”中,将中国海洋文化的优秀历史资源进行转化创新,在“关怀人类、而向未来”的宏大视野中,与世界多元海洋文化交流对话,彰显中国海洋文化的价值与意义。在海洋文化自觉基础上建立海洋文化自信,以海洋文化自信完成海洋文化实体化建构,形成当代中国海洋文化的实践自觉,逐渐深化理性开放的中国海洋文化现实发展取向。

第一,在正视我国陆海兼具历史事实的基础上,面向现实,延续与时俱进的海洋文化生命。传统观点认为,中华文明是与海洋文明相对应的陆地文明,中华文化是与海洋文化相对应的陆地文化,是落后的农业文化。事实上,中国不但有黄色的大河文化,而且还有蓝色的海洋文化;中国不仅存在类似西方的海洋商品文化,而且具有独特的海洋农业文化。从新石器时代古越人驾船涉足大洋岛屿到郑和七下西洋,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海洋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而从中国人在海洋隐去到民族危亡源于海上,这只是近几百年来的事。以距今人稍近的几百年海洋发展的认知来否定几千年距今人稍远的历史事实并不客观,中国海洋的文化生命尽管命运多舛,但从未消亡。

因此,基于历史性维度,有必要对中国海洋文化的历史传统进行重新审视,正视我国陆海兼具的历史事实,反思陆主海从的传统认识。客观全面地展现中国海洋文化的历史进程,并通过合理的古今衔接,进行创造性的结合,以回应新时期世界海洋文化的发展,积极地推进中国海洋文化传统资源的当代转化,面向现实,与时俱进,延续生生不息的海洋文化生命。

第二,在伸张中国海洋文化优秀传统的基础上,面向世界,开创包容互鉴的海洋文化格局。在论及中国海洋发展的众多文本中,大多是以地理大发现以来的西方海洋发展为参照标准,将中国的海洋发展与西方海洋强国的历史进行对照,从而认定中国海洋发展落后的结论,并以此为基调讨论中国海洋历史和未来走向。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的政治精英和王朝发展所做出的选择也是权衡时代与时势的结果,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因素,中国海洋发展道路正是这种历史选择的表现。中国的海洋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和传统,每个历史时期的海洋发展状况都是这个逻辑和传统的一个环节。没有哪一国注定强大或是落后,注定开放或是闭锁,崛起或是相对落后只是历史发展不平衡性的必然表现。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就是指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有自己的轨迹,都有发展的高峰与低谷,而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状态的国家与民族在历史上相互接触和碰撞的时候,就会客观上产生此消彼长的态势,领先或是落后都不是历史的恒定状态,而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这种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

如果从中国海洋自我发展轨迹来看,近代以来海洋发展的低落与之前海洋发展的繁盛都是中国海洋发展历史的一部分。在这样的考察角度下,就会产生这样的认识:在近代海禁之前,中国海洋发展不断进步并居世界领先地位,同其他涉海民族一样创造了人类海洋历史的光辉,以中国海洋发展自身逻辑考察,对这段历史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妄自尊大,而是应仔细体认其价值,并努力传承创新;近代以来,在一个辉煌的背影下,中国王朝政治的发展必然地带来了海洋发展的衰落,这是中国海洋发展自我轨迹的盛极而衰,又恰与西方海洋发展的高歌猛进形成鲜明对照,以中国海洋发展自身逻辑考察,我们对这段历史就不会简单否定,而是明辨得失,奋发自强;面对新的世纪,筹划民族复兴和未来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以中国海洋发展自身逻辑考察,就不会亦步亦趋,而是会自信沉着,在传承中不断开拓,弘扬中国海洋发展传统价值。

因此,基于主体性维度,当代中国海洋文化的构建,要更多地将研究的目光集中于中华民族自身的海洋发展逻辑和海洋传统,避免单纯使用西方海洋发展标准为参照系。在客观认识中国海洋文化传统基础上,在世界多元海洋文化主体间进行平等交流和理性对话,以更加广阔的文化视野,面向世界,开创包容互鉴的海洋文化格局。

第三,在弘扬中国海洋文化和平开放性基础上,面向未来,肩负综合创新的海洋文化使命。现实海洋文化价值取向的转换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它本身就是一个既不断建构又不断解构的过程。就整体的国家社会发展来说,人们常会感慨在世界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既没有如西方大国那样点滴积累走上世界舞台的中央率先现代化,也没有如近邻日本和俄罗斯那样步其后尘迅速崛起,但如果联系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我们会发现,就中国自身的发展来看,当时中国的发展模式和国情正是自身历史发展逻辑的自然延伸,此时代的相对落后与彼时代的辉煌同样是历史的一部分。相对于崛起大国的激情活力,这个古老国度的步伐可能显得缓慢沉重,但此消彼长、各领风骚从来就是历史的逻辑,新势力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就有自信伴着自负,崛起的快慰挥洒被动者的血泪,世界在激情和忧伤中会展现新的面孔,有新贵崛起,就有故国梦碎。历史在这种合力的综合分化中自然拓展行进,新势力扮演的角色固然引人注目,激情而充满力量;但被动者并非毫无意义可言,他以不幸和道义代价调整历史天秤,使新势力的战船不那么莽撞行驶,因为历史发展的结果最终必将由人类共同面对和承担。

纵观中国海洋发展的历史进程,在海洋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发展路径与文化传统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期积累逐渐形成的,反映着历代中国政治与文化精英的文化思考与选择,正是这样的选择彰显了中国海洋发展道路的自我特色,也成就了绵延不绝、深广厚重的海洋历史,同时,“形成了以中华天下一体观念为基础、以中国文化为主导、以中国为核心的中国海洋文化圈”。重要的是,这一文化圈的形成有着超越海洋贸易本身的更广阔的文化和社会历史内涵,其形成不是靠武力和强权,而是洋溢着文化和文明的力量,自然地、历史地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国海洋文化具有鲜明的对外和平的开放性,这样的特质,正是以环地中海海洋文化圈为中心的西方文化所缺失的。

当前,世界各国在海洋发展中相互争锋,都在积极制定本国海洋发展战略。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今世界海洋发展已完全不同于大航海时期群雄逐鹿的情势,世界各国以传统的海洋发展理念指导的海洋发展战略,进行海洋开发和资源争夺,其结果必是生态破坏,争端频起,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那将是全人类的不幸。而中国的海洋发展战略不仅直接影响这一历史进程,也必将对世界整体海洋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的海洋发展战略,要从中国海洋文化自始至终和平利用海洋大自然、友好交通海内外一切国家的和平发展海洋事业的海洋文化价值传统中汲取营养,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要从中国陆海兼容的环境和国情思考进行中国当代海洋文化的定位。

因此,基于价值取向维度,要伸张中国海洋发展中具有鲜明的和平性和开放性,坚持和平发展海洋事业的传统,努力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美好愿景,将“中国梦”融入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彰显中国海洋文化传统独特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海洋文化的价值意蕴和文化功能进行提炼创新,达到广泛的视域融合,面向未来,肩负综合创新的海洋文化使命。

四 现代传播环境下我国海洋文化构建的新方法

1、进行海洋文化的“常态性”传播与报道,塑造“蓝色国土”意识

构建我国海洋文化体系要充分结合现代传播环境的特点,利用传统媒体权威性、主流性、可控性,新媒体即时性、互动性、数字化的优势,加强海洋文化的推广和传播的力度与强度。在保证海洋文化传播的连贯性的同时提高其在视觉、听觉方面的冲击力,增强国民海洋意识,促进蓝色国土意识的形成。

蓝色国土是人们对海洋认识上的一个飞跃,是在长期开发利用海洋,保护管理海洋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新概念。实现全民具有蓝色国土意识是我国成功构建海洋文化至关重要的一步,而想要全民拥有“蓝色国土”意识就要让大众对蓝色国土有一个清晰、准确和全面的认识。首先要理解“蓝色国土”的内涵,我国的“蓝色国土”是指我国拥有“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的海洋统领区域;更要了解蓝色国土的范围、蓝色国土是由哪些部分组成,更深层次的包括海洋风俗习惯、信仰、环境保护等这些与蓝色国土相关的基本常识。而人们了解这些海洋知识大多是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或是各大门户网站上获得的。因此,现代传媒应该打破过去那种“6月8日”这一天集中报道或重大海洋事件“轰炸式”报道的形式,坚持“细水长流”的原则,专门设立几个海洋专栏或播放时间段,每日播报海洋相关的一系列资讯,将这些海洋相关的信息与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相结合,提升国民的海洋文化素养,帮助国民树立海洋理念,拓展国民在海洋问题上的视野,实现常态化、日常化的报道,逐步地提升全民海洋文化素养。如纸媒天生就具有权威性的优势,所发布的信息更容易被大众相信并接受,因此纸媒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专门成立各种风格迥异但内容丰富有趣、价格亲民的日发行的“海洋报”或周发行的“海洋期刊”,用以向大众科普海洋知识,也可以借助数字化技术在网上发行普及海洋知识的数字报纸、数字期刊,实现无纸化阅读,方便年轻一代学习使用。另外,保证“常态化”的传播海洋文化的同时也要尽量做到受众能够接收到这些信息,这就要求这些媒体的信息发送方式更加亲民,不拘泥于一种形式,可以拍摄海洋主题宣传教育片放在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播放,方便乘客观看,也可以建立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海洋方面新闻及各类消息,无形中渗透到大众的生活中传递海洋信息,实现海洋文化的“常态化”传播,大众也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蓝色国土意识。

2、把握未来海洋态势,构建海洋文化

21世纪是在整个国际上普遍认可的海洋世纪。海洋的发展走向关乎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引发各国的广泛关注,因此对未来海洋态势的把握就直接关系到了一国海洋文化建设的成败。我国海洋文化的构建必须结合最新的海洋态势走向,顺应海洋态势的发展,在进行各项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合理预测未来海洋态势,及时做出调整并与之相适应。而想要掌握最新的海洋态势及各项精准的海洋数据,就要求现代传媒在报道海洋问题时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实时性。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即时性与互动性的特点优势,打破发布者与接收者之间的界限、国与国之间的界限,第一时间发布海洋相关信息,在传播与报道海洋问题时掌握国内外海洋发展的最新动向,探寻海洋问题背后的发展规律,深入挖掘其中隐含的海洋文化价值。二是多角度。转变传统的单从海洋经济、海洋政治或海洋军事一方面报道,在海洋问题的报道与宣传过程中寻找海洋文化的切入点,转变角度,从海洋文化入手看待当今及未来的海洋形势与走向,挖掘海洋文化构建的新角度。

3、搭载新媒体平台,进行海洋文化的全球交流

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与世界各国进行海洋文化构建方面的交流与探讨。政府部门应该学习掌握新媒体数字化的高新技术,与世界各国通过新媒体工具展开海洋文化方面的国际交流政府合作项目,共建海洋合作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互动,传承中国海洋文化,促进国际海洋文化交流,组建全球专家智库,由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发展到民间企业之间的合作,包括海洋渔业、农业、民俗、文学和祭祀以及海上航行、船舶、海外进出口贸易、海岸港口等多个行业领域,举办相关行业线上会议,进行海洋文化相关行业的深入合作。

搭载新媒体平台,借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向各个海洋国家学习海洋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利用因特网上丰富多彩的国际海洋文化资源,建立我国的海洋博物馆及有关文化名胜网站、海洋数字图书馆、海洋史虚拟档案馆、海洋历史与遗产网站等等。通过与来自全世界各个地方的网上访客进行交流互动,本着“立足海洋,放眼全球”的宗旨,转变我国海洋文化传统的内向性特点,实现海洋文化发展的“对外开放”,努力拓展视野,研发海洋科技文化项目,弘扬我国海洋文化,各国共同借鉴、交流与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共谋发展,合力推动世界海洋文化不断向前进。

4、建立双向互动交流平台,补齐海洋文化的“短板”

创建一个大众能够普遍参与的海洋文化双向沟通的空间,如建立海洋专题网上讨论组,讨论组成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自动收到其他讨论组成员的讨论意见,亦可将自己的观点随时传至网上,同时散播给所有组员,散布到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的海洋文化学者手中,通过这一便捷的方式交流信息,切磋讨论。或是利用微博、微信讨论组这些没有门槛的能够实现实时互动的交流平台,听取各地民间人士的意见,听取全国各地人民的声音,打破海洋文化地域性的限制,建立兼具东西南北各部文化特色的包容性强的海洋文化,构建一个更加贴近大众生活的海洋文化系统。同时,大家集思广益,完善海洋制度文化的研究,建立更加完备的涉及各个领域的海洋制度、海洋法律、海洋政策体系,补齐海洋文化体系的短板,在研究海洋制度文化时将眼界放宽,不局限于海外贸易和海防这种传统的问题上,多关注海洋生态文明、教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海权维护、海上旅游海洋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

5、从陆地到海洋,实现海洋文化构建视角的转变

现代媒体在进行海洋文化的构建与宣传时,必然要以洋元素为中心,要走进海洋,去发现海洋的美丽,探寻海洋的隐秘。海洋文化构建中的海洋元素多种多样,比如海岛文化,海岛居民有他们独自的语言文字符号、风俗习惯,不同海岛之间有不同的文化特色,有些海岛文化积淀十分深厚,能够形成自己的文化发展名片,是构成海洋文化的元素之一。再比如海上文化线路的现状探寻与保护,近海远洋探险、海洋考古等都能够出一系列的主题宣传片,让大众能够走进海洋并且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认识它。现代媒体应该意识到这些海洋元素对海洋文化构建的重要意义,寻求更多的海洋资源与海洋切入点,不断丰富完善我国的海洋文化体系。

过去我们总是从陆地看海洋,把海洋当作陆地之间的间隔,将近海当作陆地的延伸,是陆地的附属物,所以几千年来,受大陆文化影响,我国的海洋文化一直都具有农业性的特点,不具有自己的独立属性。现在我们应该转变视角,从海洋看陆地,海洋应该是连接陆与陆之间经济和文化的桥梁。海洋的作用与意义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媒体看待海洋的眼光也应该有所转变,只有将海洋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海洋文化的建设才能走出大陆文化的“阴影”,削弱大陆文化的影响,拥有属于自身的特点与属性。

专题三 深海战略新疆域建设

一 向海图强:构建智慧深海的建议

深海的科学奥秘与资源宝库吸引人类走向世界。2010年蛟龙号几次下潜3000米到7200米时,发现了各种各样的深海动物,而这些深海动物是对传统的认为“没有光合作用就没有生命”认知的挑战,因此,生命的起源和深海的黑暗生物中的奥妙都吸引人类去研究。

1、深海的奥秘与吸引力

海洋中,71%的面积有90%大于1000米水深,叫做深海,全人类公共深海面积占全球海洋总面积的64%,深海的奥妙与吸引力在哪里?1000米以下水深,以前被认为应该是个黑暗的世界,没有生物,然而英国大学的研究人员在3660米的地方发现了许多种深海动物。蛟龙号从2010年几次下潜3000米到7200米,发现了各种各样在深海的动物,这些深海动物是对传统的认为“没有光合作用就没有生命”的挑战。因此,生命的起源和深海的黑暗生物中的奥妙,吸引着人类去研究。另外,生物资源、油气资源、矿物资源也是深海资源的吸引力。海洋中,拥有占全球80%的生物,仅海洋动物就有50万种,在这之中可以提炼海洋的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工程等等。其中,生物的藻类,如蓝藻、红藻,可以提取出基因工程的载体,海绵中可以提取到抗癌物质。海洋的油气资源占到全球资源的34%以上,从深、浅海区单井储量比约为159倍,更值得一提的是深海天然气的水合化合物,是低温、高压条件下,碳氢化合物与水分子组成的冰态固体物质,叫做可燃冰,深海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两位全球已知含碳化合物总和的2倍,如果把这些都开发出来,人类可以用10万年。深海的矿产资源,主要有多金属的结核,富钴结壳、多金属硫化物等等,世界海洋3500-6000米的深的海底储藏多金属结核约有3万亿吨,其中锰的产量可供世界18000年,镍可用25000年。海洋丰富的矿产期待人类去唤醒,去开采。

2、智慧海洋建设走向深海

现在的海洋不是一个单独的物理空间的海洋,应该包括认知海洋、经略海洋的种种人类活动的总和,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就是要关心海洋、必须做到信息建设,所以国家开展智慧海洋的建设是海洋强国和海洋共同体的抓手。从十八世纪的第一次产业革命,蒸汽机使人类进行机械化,第二次产业革命电机和化工使人类进行电气化,第三次是数字和电子使人类进行数字化,现在是信息与物理融合的技术使人类进入智能化的时代,什么是数字海洋,就是用数字来表达海洋,什么是透明海洋,就是用信息来认知海洋。现今提出的智慧海洋,是要从数字达到的信息,利用知识来解决服务海洋实际问题的高超能力,因此,智慧海洋建设事关重大战略、事关全球利益、事关全员建设。智慧海洋是要把海洋装备信息、人类活动信息等等信息互联互通、智能挖掘、智慧服务,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智慧海洋的工程,是海洋与物理融合的、海洋智能化技术4.0的引导工程,也就是说要把我们国家经略海洋的神经系统和建设海洋人类共同体的长远战略抓手。基础工程,包括海洋新词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智能科技的创新研发、带动海洋的产业化。智能的数据采集、智能的数据传输、智能的处理技术、智能的服务技术,因此要通过构建智慧的深海工程,将深海的环境、深海的地质地貌、深海声光电质的物理环境、深海装备以及围绕深海的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和管控的人类活动和管控主体互联互通,把建立深海的神经系统和人类深海利用共同体的产业作为抓手。要通过智慧深海让人类走向深海,成为国民关心深海的共享器,科学认知深海水平的提升器和国家建立深海能力的倍升器。因此,智慧深海活动应用群的建设,包括海洋环境的保护、深海资源的开发、深海科学研究。总之,智慧深海的作用,就是深海环境监测的千里眼、深海资源开发的活地图、深海灾害预警的红绿灯。三、构建智慧深海的建议要引导海洋技术4.0的智慧海洋工程走向深海,建议打造四大工程走向深海:智慧深海的信息工程、固体、强心、健脑的深海装备工程,深海科技前沿的探索工程,和智慧海洋走向深海的统筹工程。具体如下:第一,打造智慧深海信息工程,21世纪新时代的海洋观,人类对深海的科学奥秘和丰富资源从未有的吸引力,深海是国家战略,需要以政府主导、鼓励民营下海,建议在国家智慧海洋的框架下打造走出深海的“智慧深海信息工程”。第二,打造深海装备的固体、强心、健脑工程。在1000多气压下的材料和装备安装,“星-地-海,通-导-遥”一体化的深海观测和通信网络装备和极端深海环境下的“探、采、输、储”高效、绿色、安全的资源开发装备。第三,打造深海科技“前沿探索工程”。加强深海极端环境下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投入,在认知资源城因和信息传输等科学问题,解决深海装备的新材料、新动能、大结构等工程技术上要有突破跨越式的发展,建议打造深海科技前沿探索工程。第四,打造走向深海的“统筹工程”。总之,深海的科学奥秘与资源宝库吸引人类走向世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类始步走向深海“下五洋捉鳖”,在中国有志气有能力在深海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管控中必有作为,大有贡献。

二 基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海战略新疆域建设

1、深海战略新疆域的地位及其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关系

深海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潜在战略基地和全人类共有的资源宝库。深海蕴藏着十分丰富的矿产和生物基因资源,是目前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区域;深海还蕴藏着大量的生物及其基因资源,是巨大和天然的基因资源库;国际海底区域的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生物基因资源和渔业资源等属于全人类共同所有,任何国家不可独自占有和使用。国际海底区域是解决陆地资源日趋短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全人类共有的资源宝库,我国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海底事务的具体行动,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直接体现。

深海是开展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新场所,竞争与合作并存。深海的特点包括空间广阔、通透性差、压力大、温度低、水文特征复杂和难以感知等,全世界海洋科考人员都在开展海洋调查,但目前仍有95%的海洋等待人类探索,人类认知深海和开发深海仍面临巨大的挑战。深入开展深海科技创新是实现深海认知和利用的根本渠道,也是实现“深海进入、深海探测、深海开发”的必由之路。

深海技术是海洋技术的制高点和最前沿。鉴于深海的战略地位,各海洋强国纷纷把目光投向深海,深海成为各国开展科技竞争的新“战场”,深海科技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的深海科技竞赛正式启动,深水、绿色、安全、无人和多智能体的海洋高技术装备受到海洋科技界的推崇。在我国科技部和原国家海洋局等科技计划的支持下,随着“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等一批深海高技术装备研制成功并投入应用,我国深海科技创新领域捷报频传,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深海科技创新是高风险和高投入的工作,国际存在竞争。国际竞争可推动科技进步,而国际合作是实现重大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提。因此,深海是推动国际合作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领域,世界上没有任何个人、单位甚至国家能够独自完成深海重大技术工程或国际大科学计划,深海载人潜水器的研制和综合大洋钻探等重大科技工程的实施,均充分体现各国科学家共同攻坚克难和探索未知的科技全球化趋势。全世界的深海科技工作者只有紧密联合起来,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才能更加高效和深入地认识海洋和开发海洋。

深海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的重要领域。深海连接万千海岛和各沿海国家,空间广阔且战略纵深巨大,成为各海洋强国强化军事存在和军事控制的重点区域。深海对于我国保障国家安全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海洋领土安全、深海资源安全、海洋通道安全、深海国防安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彰显我国积极维护海洋和平与良好秩序的决心,是号召世界共护海洋和平、共筑海洋秩序和共促海洋繁荣的中国方案,顺应时代潮流,契合各国利益和海军使命。

深海是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新领域。全面发展国际海底事业是国际法律制度赋予各国的权利,同时由各国国家利益驱动。作为战略新疆域,深海对于保障国家权益、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已成为海洋强国谋求战略优势的重要领域,同时成为国际博弈和国际合作的新舞台。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在深海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提前谋划和精心布局,我国有希望尽早实现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跨越,并进入深海新舞台的中央。在深海治理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指导和约束深海有关活动的根本法律,而其在配套规则和制度制定方面仍是空白,引起各海洋强国的密切关注,深海国际规则的塑造进程必将直接影响未来海洋秩序的走向。国际海域相关规章制度的确立须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为指引,着眼于全人类共同利益,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深入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是新时代中国整体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论探索和战略实践。在我国外交部和自然资源部的组织领导下,我国积极参与相关规章和协定的谈判和制定并提出中国理念,通过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在海洋国际秩序中推进“蓝色伙伴关系”,积极构建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并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我国提出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指引下建立惠益分享机制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和惠益分享的方式,组织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以及西北太平洋富钴结壳区域环境管理计划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增强我国在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发展建议

作为战略新疆域,深海是各国关注的焦点,也是开展国际合作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新领域。各国应加强沟通、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和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国际海底事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为使我国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初步提出4项发展建议。

(一)充分履行勘探合同承包者的义务

持续开展国际海底资源与环境勘查和评估,在夯实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环境调查、评估和研究工作,提高深海开发的能力,进而加深对深海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衔接开发规章的推进进程。通过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等形式,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海洋科研人员的培训和研究支持。在大洋航次和研究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强国际沟通,探讨国际合作新模式,推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实施。以持续深入的国家海底资源勘探为立足点,加强国际海底政策法规研究,积极参与新疆域的最新规则制定,高度重视符合人类共同利益、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和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国内法转化。全面参与并影响国际海域事务,提升在国际海底区域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为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持续开展深海科技创新

以深海高技术手段为支撑,推进潜水器的谱系化发展,构建全海深资源与环境调查观测技术体系和装备系列,创新作业手段,提高作业效率。将资源勘探需求与深海科学研究目标相结合,获得重大科学发现,加强深海基础科学的探索性研究。积极融入乃至引领国际深海大科学计划,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深海资源探测和环境调查评估能力,提高对深海海底过程、极端环境和生命系统等大科学问题的认知水平,建立深海矿产、生物和基因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体系,评价深海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前景,推动产、学、研、用共同协调发展。打造职业化的科考船运行与管理队伍、深海科考调查队伍以及高技术装备维护支撑保障队伍,提高海上调查的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深海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并巩固国家深海基地作为国家深海科考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建设进程,早日实现深海支撑保障能力的“南北互动”,实现深海的快速、直接和抵近保障。加强中国大洋样品馆和大样资料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大洋科考样品和数据的统筹管理和开放共享。加强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与研究中心等软平台建设,加强具有国际视野的深海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充分做出中国贡献和提供中国方案,提高我国在国际海底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系统开展深海战略问题研究

面向深海领域的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热点问题,深入组织开展国际海底采矿、国际金属市场、深海开发与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深海关键技术装备等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培养一批战略型的深海科学、工程和技术人才,开展复合型人才智库建设,结合国家利益和国内国际共同关切的契合点,提出中国方案和贡献中国智慧。

三 运用大科学工程思想推进“深海工程”创新体系建设

1、“深海工程”建设构想

(一)“深海工程”的体系架构

参考“智慧海洋”体系工程构想和“航天工程”的经验,结合深海科技自身的特点,设计了“一顶一底三横两纵”的体系架构:

   图1 “深海工程”体系架构

一顶是指“深海工程”体系总体,统筹兼顾当前与未来发展需求,按照大科学工程思想,开展总体设计、预研评估、体系形成、体系更新和体系的循环升级,促进体系的集成与能力的持续提升;一底是指以深海关键与支撑技术以及服务平台为保障开展“深海工程”建设;三横是指通过系统管理、机制建设等措施实现“应用服务”的功能;两纵包括标准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保障体系,以实现“深海工程”规范和安全运行。

(二)“深海工程”的关键与支撑技术以及服务保障平台

“深海工程”的关键技术:基于内容应是深海运载技术+资源勘查技术+资源开采及加工专有技术的有机组合,其中:深海运载技术是深海资源勘探和开采共用的技术平台,它包括系统通信、定位、控制、能源和材料等各种高端通用技术。

工程相关支撑技术:包括E级超算技术、“透明海洋”观测与预测技术和“海上北斗”定位导航技术等。E级超算是每秒可进行百亿亿次并行计算的下一代超级计算机;“透明海洋”工程技术是针对特定海区,实时或准实时获取、评估海洋环境信息,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海洋环境、气候及资源的变化的观测与装备技术;“海上北斗”网络技术是以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核心的海上高精度定位导航网络技术。

工程服务与保障平台。中国的国家级深海基地管理中心(青岛)是世界第五个深海技术支撑基地,是具有深海科学考察和资源勘查、重大深海装备运行与维护、深海技术装备研发与试验、深海装备购置与改造、潜航员选拔与培训管理等多功能、全开放的国家级公共服务保障平台。

2、运用大科学工程思想推进“深海工程”建设

“大科学工程”具有体系复杂、规模庞大、投资巨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征,在深入分析系统特征的基础上,认为需要从三方面推进“深海工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目标设计:制定重点研发和技术储备相结合的中、长期目标,重视内部技术链条的衔接性,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术发展路线图,确定工程建设的优先顺序,合理配置科技资源。

体制保障:建立权威机构。借鉴航天工程经验,本着由“最高层”领导“最尖端”原则,建议成立较高层级、极具权威的深海工程重大专项专门委员会,集指挥权、财政权、人事权一体,体现党、政深度融合、高度集权的机构。建议抓紧筹建“深海工程科技集团”,具体是指专门以研发深潜器为代表的深海尖端装备技术系统为目标的产学研一体的“协同创新”集群,整合集聚创新资源。

机制建设:包括完善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市场化运营、国际合作、风险防范和陆海空科技统筹的六大机制。

完善自主创新机制。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科技投入向重点机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汇聚和倾斜。提高深海装备的国产化使用率,政府应通过公共采购、价格补贴、税收减免和优惠等措施,鼓励使用国产化的深海设施和配件,从绩效考核导向上转变重引进轻消化吸收、重模仿轻创新的思想。逐步提高科技创新的个人和团队的收益分配比例,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营造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氛围,深海领域的科技探索属于颠覆性的研发活动,其研制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存在失败风险因素,宽容失败,也是尊重科研活动规律的体现。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依托项目工程从实践中培养人才,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性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整合现有高校资源,建立较高层次的“深海科技”专业院校,或增加“双一流”涉海高校的招生规模和师资力量;在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围绕深海关键技术统筹均衡布局相关学科建设,依托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系统培养具有多元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加速国际人才聚集。建立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摒弃单纯以论文和专利为牵引的学术成果认定机制,建立以技能和研发水平为主导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

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重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供给方和需求方的高效对接,形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主体之间的创新合力,缩短高科技产品研发到商品化、市场化的运行周期,有效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和成本。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借助深海工程的品牌效应,在保障战略“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前提下,鼓励拥有较大资金实力和科技优势的民营企业参与深海资源的勘探开发,采用“民间资金+国家支持”的资金组合方式,既为庞大的民间资本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效益,也还原了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的社会属性。

完善国际合作机制。结合“一带一路”的战略实践,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平台。需要做到:克服阻力在继续扩大与发达国家技术合作领域的基础上,开拓与发展中国家南南合作的新局面,协助发展中国家进入深海研究领域,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纳入外交战略,致力于构建“以我为主”的国际深海科学研究新秩序。积极倡导以我为主的国际综合大洋钻探计划,以期取得国际综合大洋钻探的主导权。开展多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开阔思路,提高合作水平。以全球和区域热点为基础,积极参与国际深海探测和联合开发活动,提高深海勘探开发能力。建立专门机构,统一、集中处理深海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事宜。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对于“深海工程”自身的风险而言,可借鉴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大科学工程建设中建立专门机构研究、应对各种风险的经验,建立覆盖“深海工程”整个生命周期的预先预测、识别的“前摄性”风险管理,中期过程评审、及时纠正的“事中控制”以及持续追踪、灵活应变的“权变管理”整套风险防范系统,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科技人才来履行风险防范职责。同时,“深海工程”的建设还面临外部环境趋于紧张的风险,所以,强化对“深海工程”科技发展战略部署,在加强重大创新领域战略研判和前瞻性部署的基础上,抓紧布局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形成国家战略力量。加快科技安全预警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科技领域的持续关注,建立重大科技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完善陆、海、空科技统筹机制。强化科技三驾马车的理念。陆域科技、航天科技和海洋科技是3个相对独立的科技领域,是中国科技领域的三驾马车,其关系既独立又融合,统筹发展空间巨大。陆域科技为航天和海洋科技提供坚实的基础;航天科技在海洋监视监测、海上智能交通管理、防灾减灾和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与海洋科技存在较深的融合;海洋科技的发展又为航天和陆域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发展需求,推动陆域和航天科技的技术迭代升级和再创新,如智能制造技术、海洋卫星观测技术等。树立航天、陆域科技和海洋科技均衡发展的理念,三驾马车须并驾齐驱,不能失之偏颇,忽视其中任何一项的发展,都将严重影响中国科技发展的进程。做好陆海空科技统筹,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进入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四 深海生态保护面临的挑战、关键需求和策略

1、深海生态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深海生物多样性下降显著

2003年,国际海洋考察理事会(ICES)认为大多数“深水种群可能超出安全生物限度”。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和政府间组织认识到需要加强管理行动,以保护脆弱的海洋物种和栖息地,以促进枯竭种群的恢复。然而,具有低生产能力的深水物种的恢复可能需要数十年或更长时间。

(二)深海资源开采的生态问题

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和开发必将造福于全人类,一方面有助于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另一方面还需要可持续发展。在深海海底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均会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在深海资源勘探过程中,大功率的海底勘探机械设施作业会搅动底层沉积物,一方面会堵塞大型动物的呼吸器官,使其窒息死亡;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海水中各种矿物质含量,从而改变海水水质,对区域内的珊瑚礁及微生物造成破坏,致使部分海底生物失去繁衍和栖息的场所。同时,在深海勘探中,伴随着机械、化学、电解、海洋腐蚀、激光等技术的使用,各类污染物会被带入深海。海底矿物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物被丢弃在海洋中,大量从事运输业的船舶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入海中,会给深海环境造成污染。由于深海资源通常处在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断裂活动比较显著和集中的地区,深海开采后期很可能诱发地震、引起海底滑坡等地质灾害。深海资源开采的这些环节,均会对深海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因此,必须从可持续发展原则出发,不断提高深海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研究水平,增强深海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控能力。

(三)陆源污染物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有机污染物随着径流输入、海产养殖、化学品泄漏、海难事故、大气沉降等方式进入海洋。人们一度认为,陆源污染物只会影响到近海海域的生态系统,但是,研究人员发现,深海鱼类中含有的上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浓度,可能比表面居住的鱼类高一个数量级,深海随之被认为是全球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最终归宿。现在深海沉积物中广泛发现微塑料的分布也可以证明这一现象的普遍性。这些污染物对于深海生态系统的长远影响目前尚无法评估。

(四)气候变化的影响

随着全球气温逐渐升高,海洋的分层情况将更加稳定,会减少深海氧气的补充。同时,温度升高也会导致海水中氧气溶解度降低。另外,上层海洋的脱氧还可能导致向深海食物的供应减少。

2、深海生态保护的关键需求和策略

(一)建立深海生物数据库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深海生物多样性研究取得了快速进步。然而,依然存在深海研究较为分散、研究对象集中在个体较大的生物类群上、研究区域集中在水深较浅的区域等问题。未来可通过战略性合作,建立典型深海生态环境、深海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在采样方法上,需要建立标准的数据采样、分析与共享机制。在研究对象上,不仅仅是针对宏观生物,利用目前发展较快的分子生物学与宏基因组技术,也可以建立微型生物的数据库。在采样设备上,利用深海探测设备(如遥控无人潜水器、载人深潜器等)及原位观测设备(锚系基阵、深水滑翔机等),可在空间和时间上极大地拓展对深海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同时,利用数值模拟的方法,可以扩大生态信息的空间覆盖范围,并发展出科学假设来指导采样方向。通过深海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的建立,可对不同典型海洋环境中生物多样性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并利用这些信息来确定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和大规模的生态模式,分析随时间和空间的物种迁移,随温度、盐度和深度发现新的物种,并比较物种栖息地等。在此基础之上,对深海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将会更加全面深入,从而为深海资源开发与生态系统保护的平衡发展提供依据。

(二)平衡深海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深海生态系统的特征决定其保护策略会迥异于浅海生态系统。目前,仅有少数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能够科学地实施深海生态管理、保护和恢复。在2007年和2008年的联合国大会上,深海生态系统保护问题被提上议程。科学家们必须提供信息,以帮助指导保护和可持续管理深海生态系统。基础生态研究的增加对于协助海洋保护区的设计至关重要。但是,不同于陆地生态系统的研究,深海生态系统的数据获取与深海探测技术的发展紧密相关。目前可以做到的是,将不同的深海生态环境进行分类,建立深海生物类群多样性与其栖息地的对应关系。进而通过生物地理分布模型来预测那些研究程度较低的深海区域的生态系统变化。生物多样性/栖息地模型与其他的模型整合,对于建立海洋保护区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从而能够有效地指导深海资源开发利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明显,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因此平衡经济和生态保护的考虑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深海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问题同样如此,深海管理政策的成功依赖于利益相关者的公开信息交流。管理者需要与资源利用者共同合作,利用科学研究提供的信息为依据,从而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深海资源。

(三)发展深海生态理论模型

岛屿生物地理平衡理论是生态学研究的经典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岛屿上的生物种数取决于岛屿的面积、年龄、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拓殖者从来源地进入岛屿的可能性和来源的丰富性,以及新种拓殖的速度和现存种绝灭速度的平衡状况。该理论的提出,为设定生物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平衡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保护生态学奠定了科学基础。然而,该理论目前主要是在陆地和浅海生态系统中得到验证与应用,深海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是否也符合该理论模型,仍然缺乏研究。深海中广泛分布的海山、冷泉、热液、鲸落等生态环境,类似于上述理论中的各个岛屿,将深海中不同的生态环境通过类似的生态理论进行关联,建立深海生物多样性受生态环境面积大小、生态环境地质背景、生态环境水化学特征等因素的调控作用,将对深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设立深海生物保护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我国深海探测装备的日益发展,系统而精确的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成为可能,也为发展深海生态理论模型提供了机遇。

(四)加快管理对策和法律文书的制定

最近联合国加快了对国家主权以外的海洋管理,正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拟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简称BBNJ)。其主要内容将包括: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遗传资源,包括惠益分享问题;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等措施;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这份文书目前正在讨论中,一旦形成法律文件和实施,将对国家主权以外海域的海洋资源开发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我们不仅仅需要了解开发海域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还需要发展更为先进的开采技术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伤害。

专题四 中国海权战略探索

一 超越海权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

从马汉提出“海权论”,到习近平主席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海洋意识不断深化,海洋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站在人类百年未有大变局的历史节点,如何看待西方海权对海洋治理的局限性,如何认识东方智慧对海洋治理的新理念,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海洋安全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1、影响到大国崛起的海权论

马汉海权思想的核心内涵主要体现出3个价值取向。

西方海权追求独我,具有排他性。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形成排他性海权是由3个因素决定的:一是由资本主义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使然;二是海洋探险由一国组织并完成的风险补偿;三是欧洲同质化市场带来贸易的激烈竞争。

西方海权倡导强权,具有控制性。西方海权实践是一个强权施压、独自称霸的过程,追求的目标是对其它国家海上力量的绝对优势、对世界海洋的绝对控制。

西方海权崇尚武力,具有暴力性。西方海权实质是通过武力实现对海洋资源的争夺和海洋空间的控制。西方海权都是建立强大海军,通过海上决战获得与维持,历史上大国崛起也是通过武力而非和平方式达成,海上军事力量的规模和实力成为取得海洋权力的最重要条件。

2、海权论的时代局限性

海权论是地缘政治理论中影响国际格局演变的最重要理论之一,对推动现代国家崛起发挥了重要理论指导作用,至今还有较大的影响力。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随着全球化时代发展,过去那种争夺制海权的单一手段已不能适应现代海洋治理要求,海权至上理论也越来越显现出它的不足和局限性。

西方海权无法适应全球化时代。西方海权根植于殖民时期的海上霸权,从大国崛起的历史脉络来看,传统海权理论,由于其立场的局限性,带有明显的扩张和霸权色彩,强调使用强大的海上力量,占据海上优势地位,通过控制或垄断海洋,实现海外殖民扩张和争夺世界霸权的目的,进而主导国际海洋政治进程。当今全球化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各国利益和命运相互依存程度空前加深,海洋的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通道安全越来越复杂、挑战越来越严峻,海洋治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个国家难以单独有效应对。全球化时代信息网络把世界联为一个整体,各国的海洋利益早已跨过国界、超越国家,海洋的安全也必须有世界各国共同维护。

西方海权无法解决非传统安全。与马汉所处的时代相比,海洋非传统安全更加严峻复杂,包括海洋权益纠纷、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袭扰抢劫、海洋自然灾害、海洋环境污染、海上毒品和武器走私、海上偷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等。西方海权理论强调以军事手段解决安全问题,海权的争夺都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争夺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军事威慑或者战争。海洋非传统安全威胁来源除主权国家外,还有集团、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主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必然导致无法通过单一战争方式解决,过去的两军对垒变成了散兵游勇,非传统安全斗争的主体不再是军队对军队,斗争的形态呈现非对称、突然性、长期化的基本特征。

西方海权无法应对海上信息化战争。马汉海权理论诞生在海军刚迈入机械化时代,其阐述的基本观点和原则都是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环境中得出的。马汉认为强大的海军是海权的根本,只有建立一支现代化海军,一支伟大的舰队,才能拥有强大的制海权。在当时那个年代,海军是制海权最主要的海上力量。但随着战争形态的演进和军事技术的发展,传统海权理论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海上战争理论的缺陷,信息化条件下的制海权已不再是海军单一兵力的专利,迫切要求打破传统思维束缚,树立系统思维分析论证海上力量运用的最佳方案。将信息与火力更加紧密地结合,使信息优势转换成火力上的优势,距离远近、国家大小都不再是问题,只要获得信息优势,海上作战以小博大、以弱胜强、以远打近皆成为可能。

3、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内涵

世界海洋发展大势的新认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建立在中国对世界大势的清晰判断和人类未来走向的准确把握基础之上。我们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海洋世界?习近平主席把握历史趋势和时代潮流,着眼人类在海洋的共同长远利益,向国际社会发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议,提出了凝聚广泛共识、增进战略互信、合力应对挑战、维护海洋法治,建设共商共建共享、和平安宁繁荣海洋秩序的新主张,是全球海洋治理的中国方案。当前我们正迎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离不开安定和平的国际大环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只有在和平发展中才能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正是为主动营造国际和平的海洋环境、共享发展机遇提出的重要倡议,它是中国和平发展的性质使然,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同时,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也有力地回答了国际上对中国向海图强、经略海洋的猜疑与不安。

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的新扩展。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海洋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发展与创新,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扩展和深化。适应智能化时代全球海洋治理新需求,必须建立超越国家且全球认可的海洋治理新制度。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既是对现实海洋问题的回应,也是对于人类海洋文明发展历程,特别是近代以来对海洋掠夺式开发、殖民、争霸不可持续的深刻反思和历史超越。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顺应了经济全球化潮流,遵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努力克服西方海权论的强权与欺凌行为,遵循平等协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利益共享基本原则,坚持“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义利观,坚持开发海洋与治理海洋并重,让海洋成为和平安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之地。

全球海洋治理的新主张。西方海权对海洋安全的维护寄托在个别海洋强国身上,依靠强大海军控制海洋、震慑对手、实现安全。当前,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是二战后逐步形成、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法律架构,对全球海洋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全球海洋问题依然矛盾重重。岛礁主权争夺不断,海洋划界悬而未决,海洋资源随意侵占,海盗抢掠依然猖獗。特别是作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主角的美国长期游离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只享受海洋权利,而规避海洋义务。美国凭借强大海上力量,打着航行自由幌子不断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其在全球海洋治理的破坏性作用日益显现,使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出现了危机。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面临诸多共同挑战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通过战争独自解决问题,这点在海洋中尤为突出。海洋占地球71%的面积,海洋的相通性决定了海洋的共有性,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既是一句朴实无华的话,也是人类文明历经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过渡到海洋文明后的深刻反思,是海洋历史经历了海上战争获利到海洋合作受益的理性思考,是为实现人海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二 中国海权理论建构的探索

从世界各国海洋发展史来看,存在着四种不同的海权发展模式,相关国家在海洋发展道路上遵循各自的海权理论思路,走上了不同的海权发展道路。

第一种模式,世界性海洋霸权大国,包括英国、美国。其政策趋向是主张航海自由、自由贸易、利益共享,以全球性海洋霸权为目标。

第二种模式,挑战世界海权的海洋强国,包括日本、俄罗斯。其政策趋向是主张推进海军建设,快速扩张海权,但自身能力限制、过度战略透支,最终未能实现其海洋扩张的目标,导致失败或受阻。

第三种模式,崛起中的新兴海洋大国,如印度。印度作为崛起中的新型海洋国家,致力于海洋大国发展,力图实现在印度洋的主导地位,其政策趋向是主张扩充海上力量,实施排斥性海洋政策。但由于各大国不允许印度独控印度洋,且印度目前的能力与其海洋战略存在差距,难以实现其地区性海洋霸权的目标。

第四种模式,发展中的海洋国家,包括菲律宾、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文莱等东南亚国家。其政策趋向是以东盟为聚合体寻求集体主义安全利益,主张实行大国平衡战略,在中美竞争之间最大程度地寻求经济、安全利益,尽可能确保并扩大自身的海洋权益。

参照以上四种模式的海权理论思路,作为崛起中的新兴海洋大国,中国亟需构筑符合国情的海上安全与海洋发展的大战略以及相应的海权理论。这是因为,英美等海权大国崛起乃至称雄全球的过程中,不仅具备强大的海军这一基本要素,还拥有丰富而成熟的海洋战略以及海权理论支撑,二者共同组成了英美海权大国的基础。目前,我国海军能力建设等硬件建设的成就日益瞩目,但缺少成熟的海权理论。因此,我国应当加强构筑海洋安全与发展战略的相应海权理论。

1、中国学者关于海权建设的观点和思路

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国海权建设,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种观点:

中国应完全成为海权强国。

中国应以陆权为主,海权只做补充。

中国应成为陆海统筹的复合型海权。

在具体的中国海权与海洋战略选择路径上,大多数中国学者都认为,要避免重走西方传统海权的老路,应坚持中国特色的新海权与海洋战略。

根据上述观点,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已经建设性地提出了以下海权理论思路:海权建设目标为“有限海权”,海权建设的具体切入点,海权建设的能力配置。

2、建构中国特色海权理论探索和对策建议

中国作为“崛起型海洋大国模式”和“后发的陆海复合型”模式,今后在建构中国特色海权理论方面,需要关注以下要点:

(一)坚持“地区性守成”目标,发展立足于地区的“有限海权”

上述主要的海洋大国英、美、日、俄、印等国的历史实践可以看出,英美追求“无限海权”由其地缘政治特点以及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但是,从海洋地缘政治角度来看,中国的海权不同于英美等国的海洋发展模式,中国需要发展“有限海权”。中国海权发展的重要原则,是避免俄罗斯等国的战略透支教训,经营亚洲,坚持“地区性守成”目标。

(二)注重海陆均衡协调发展,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发展重心在于陆权,海权的发展略显滞后,且与陆权的实力相比以及周边国家海权实力对比,差异性较为突出。历史上,东面的中国、西面的土耳其亚洲部分和中间的波斯都是海权与陆权之间争夺的重点,也都涉及陆权的因素。基于我国的地缘政治特点,我国应该注重海权与陆权并重。这一点,美国的发展路径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美国是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海陆复合型强国。对于中国而言,不仅要注重海陆的均衡协调发展,还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展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在海洋发展的同时,也要谨防掉入海权与陆权对抗的逻辑怪圈。中国作为一个海陆复合型的大国,在处理传统的海权与陆权关系时,应当更为灵活,如采取战略克制策略。概言之,就是降低相关敏感问题的影响,塑造他国对中国底线和标准的认知,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彼此收益。总之,在我国发展“海洋强国战略”的过程中,陆海并重,跳出海权与陆权对抗的传统逻辑。

(三)加强“信誉信用信心”体系建设,构建中国特色海权理论

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海上阅兵纪念活动上,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其含义为,“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今后,中国应大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占据海洋安全的道义制高点,以“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引领国际海洋合作,推进海洋发展,形成良好的海洋合作态势。作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价值观的话语体系,应考虑构建“信誉信用信心”体系。其一,信誉。中国特色的海权发展观,将树立中国作为东亚地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维护公正公平、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洋发展。其二,信用。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不谋求海洋霸权,将与相关国家一起共同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国际海洋法制,努力为地区海洋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在维护中国国家海洋权益的同时,妥善处理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问题。其三,信心。中国将与相关国家一起,在海上通道安全、海洋经济开发发展、海洋环境治理等领域加强合作,坚定维护稳定发展安全的海洋秩序,并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中国应坚持“包容、开放、合作、发展”,努力推动建设“一带一路”,谋求合作共赢

在历史上,英美两国实行包容性、开放性的海洋政策,开展航海自由、贸易自由政策,实现了海洋大国的目标。中国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后,加快了中国与带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为中国更快推进“海洋强国”战略,有效保护中国的海洋利益与海洋安全,走向深蓝大洋、实施整体发展战略打下良好的地缘战略根基。在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互利共赢已成为世界各国合作的共识,地缘政治已让步于地缘经济,互利合作正成为世界各国寻求共同发展的唯一途径。

三 由法律视角论中国特色的海权“软实力”合作模式

1、共同展开海洋科研

UNCLOS虽然对海洋科学研究做了相对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其政治性兼法律性的特点,导致其缺乏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进而在国际实践中产生争议。另一方面,UNCLOS中的规定无法解决现代科技进步产生的新型问题,这也使UNCLOS的可适用性大打折扣。

综合分析我国有关海洋科学研究的法律制度规定可以得知,目前我国有关海洋科学研究的立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亟待相关主管部门协商或修法解决:对“海洋科研”“测量活动”“军事测量”没有明确的界定;缺乏对外国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进行处理的执法程序和应急措施的相关规定;缺乏对UNCLOS中相关制度的转化。

在面对较大范围的争议海域,希望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权合作发展路径的过程中,海洋科研作为一个低敏感领域,可以作为其他海洋活动的基础。因此,具有展开合作的天然优势。中国的海洋科研活动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海洋科研合作严格遵守UNCLOS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国内法,并积极推进与存在争议海域的国家的合作。在中国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实现中国特色海权的过程中,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展了海洋科研合作。未来中国应当加强在争议海域与相关国家建立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尤其是区域合作论坛,并加强在海洋环境保护、航道勘查、生物非生物资源的勘探与保护等领域的科研和科研合作。

2、共同保护海洋环境

长期的海洋环境保护与实践工作已经证明,仅凭一国及相应行政区域的一己之力,很难实现有效的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因此,各国为履行保护环境的国际法义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也为了提升一国国际形象,实现国家海洋权利,更好保护本国现有及未来利益,正在积极地探索对海洋资源的共同保护。

UNCLOS规定了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一般义务,并进一步从污染源的角度,将海洋环境污染划分为陆源污染、大气污染、船舶污染、倾倒源污染和海底开发源污染五种类型并规定了沿海国的权利与义务,还对全球性和区域性合作进行了规定,并明确其重要性。针对不同类型的海洋环境污染,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些国际性法律框架。

目前,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及国际合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立法过于分散,缺少综合性的基本法律;有的地方有自己的地方立法,但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违法成本较低,对于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惩罚力度不够;缺少对一些国际上存在的有效的新制度的引进,比如说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特别敏感的海域制度等;与各国的合作协定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只是原则性的宣誓条款,缺乏具体的合作机制和规定。

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周边海域有关海洋环境的国际合作,通过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合作模式,加快本区域内合作框架的构建。一方面,中国周边存在较多的争议海域,而争议海域的共同开发已经成为国际上解决争议前的通常形式,因共同开发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亟须相关国家的合作。另一方面,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推动过程中,防止相关航线上船舶造成的油污污染、倾倒污染等也需要沿线国家的配合。目前,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带领下,中国参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区域海洋环境计划。但到目前为止,在整个西北太平洋区域,环境合作及治理仍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区域环境协定。

未来,中国首先应当针对不同海域的法律政治因素、经济需要、环境保护现状采取不同模式的合作;其次,在合作中应当对具体制度、具体标准、违法责任追究、环境保护管辖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最后,中国应当加强国内立法,增加有效治理的新制度,同时与周边国家加强合作,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海洋环境保护区等以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3、共同保障航运安全

对航运安全的保障不仅包括通过国家力量,加强海军、武装护航等领域的合作,还需要各国为海上航运创造良好可行的航运环境,实现跨国海运和陆运的无缝衔接,提高航运效率,也防止一国的政策和法律对另一国的航运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为实现此目标,各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需要加强双边及区域性合作。

面对国际航运的现状,中国若要保障航运安全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尤其应作出以下努力:落实国际条约义务;加强国内有关立法;响应《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要求的“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同时加强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有关航运规定的其他制度设计,中国也应当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协商合作,在各方的经济驱动下形成统一规则,减少因政治不稳定对国际航运和贸易的冲击。

4、共同开发海洋资源

海洋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一方面,由于渔业资源的迁徙性和化石能源的单一地质构造等问题使各国不得不重视海洋资源的共同开发。另一方面,UNCLOS对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规定导致各国管辖海域扩张,产生了更多的争议海域,在争议海域划界之前进行临时性的合作已经被国际条约明确规定,也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同。在此背景下,为追求现实的经济利益,国家间合作共同开发海洋资源便十分重要。

在中国周边海域,特别是对南沙群岛周边海域已进行大量资源开发活动的国家来说,目前缺乏的是共同开发的意愿,从而很难实质性地缔结相关共同开发协定。因此,我国可以努力找出让双方或者多方接受的合作区域和合作领域,首先应该从低敏感领域的合作开始,例如海洋生物资源中的渔业资源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就是实现开发合作的关键领域。

针对渔业资源的共同开发,应当采取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即以国内调查数据为激发因素,首先通过各国的科研合作,形成对该区域渔业资源养护和开发的科学报告,随后根据该报告,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调会议,共同建立合适的管理和开发协定。

针对海洋可再生能源,尽管还有许多技术上的缺陷和不足,但世界各国普遍对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未来持乐观的态度。在该领域,因为涉及相关装置或管道电缆的建造和铺设,可能涉及国家在不同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问题,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还可能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产生影响。中国在处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问题中,仍然要坚持合作的思路。首先,在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应形成双边或区域性的合作协定;其次,考虑到中国周边海域国家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的过程中可以注重对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以此来取得信任,为其他领域的合作打下基础;最后,在目前公海上还没有任何海洋可再生能源装置的情况下,中国应当积极与其他大国合作,并形成相关协定,为日后可再生能源合作打下基础也提升中国在规则制订中的国际话语权。

发展中国特色的海权应当始终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所处的海域环境及国际形势,在中国存在大面积争议海域及国际社会对中国“威胁论”喧嚣不止的环境下,规则的制订成为保障中国特色海权的主要方式,和平发展理念及“共商、共建、共享”等理念成为促进中国特色海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领域合作成为构建中国特色海权的必然选择。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带动下,中国通过与各国的经济合作,让各国看到了切实存在的经济利益,以此有望加强各国在海域执法、编队护航、海洋科研、环境保护、航运安全、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并通过这些领域的合作,进一步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增强各国的政治互信,从而促进中国特色海权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与完善。

四 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海权与海外利益保护

虽然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中国仍面临日益严峻的安全威胁。首先,在政治上,中国在东海和南海都要处理与邻国的领土主权纠纷。其次,在经济上,中国高度依赖的能源和海外贸易,都受到海盗的现实威胁以及域外大国的潜在威胁。再次,在公民活动上,中国公民在世界各地生活工作已极为普遍,中国政府对其提供保护也势在必然。因此,维护我国的海外利益刻不容缓,而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诸多手段中,海权是最为有效的。

一般认为,海权的本质是对海洋的有效控制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开发和利用。后冷战时代的海权,是在国际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军事信息化的信息时代通过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科技、文化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对海洋进行控制、利用、管理和开发的一种综合能力。这是由海权的功能所决定的。具体而言,适宜发展海权的先天性地理条件、依赖国际贸易并不断催生海外利益的外向型经济和以这种经济类型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构成了当代海权的要素。而海上管理机构、海洋武装力量、海洋法律体系、海洋经济产业体系和海洋科技实力构成了当代海权的主要部分。海权之所以能够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与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海军所具备的特殊功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所谓海洋秩序,指的是各国在争夺海权或维护自身海洋权益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海洋权利结构及利益关切,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现今的国际海洋秩序,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建立的,也是在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基础上建立的,反映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中国应该将其向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和谐海洋”方向进行改造与修正。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海权拥有政治功能。随着中国海权意识提高、国力增强以及航空母舰的入列,中国海权的功能,即军事功能、政治功能、外交功能、经济功能和警察功能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化。而这些功能的演进,对于日益增长的海外利益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前所述,中国海外利益面临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而多功能的海权恰恰可以应对这两类威胁。可以说,没有海权,中国日益繁盛的海外投资和利润回流就缺乏有效保障,中国崛起就处于某些阴影之下而迟缓。鉴于海外利益在中国国家利益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海权在维护海外利益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因此,有必要发挥海权的多功能特性,使其得以在维护海外利益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建立海上安全合作机制

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是对各国海外利益构成严重威胁的重要因素,不仅给世界和相关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和治安危害,更为危险的是海盗与恐怖势力的联手构成了对世界安全的重大威胁。首先,传统海盗的目的只是抢劫货物,而现代海上恐怖分子却是为了对抗政府、制造混乱。其次,袭击目标也从传统的油轮和商船拓展到了军舰、港口乃至居民区。再次,装备和手段上也更加现代化和科技化,有的甚至还走上了组织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的道路。影响我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安全的,主要是印度洋及南海地区。中国有必要与相关国家一起联合运用海上力量分片分区域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组织,从而使海洋这个世界贸易通道得到保护。而这种联合与协作如在一个得到广泛支持与参与的国际海上安全机制下进行,那么其效率将得到大大提高。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的大国,有必要在建立国际海上安全合作机制方面发挥自身作用。

2、充分发挥海军的作用

海军不仅是海权的重要构成部分,更是一个多功能的国际性军种,在维护海外利益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首先,作为一个国际性军种,海军的机动空间是连接全球各大陆的海洋,可以说,海军是一个在权力投射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的军种。其次,海军的大型水面舰艇在自持力、保障能力、指挥控制和通信能力方面具有其他武器装备不具备的优势,这为海军执行多种任务,特别是实施国家政策、体现国家意志方面提供其他军种不具备的条件。这同时也是海军综合性的体现。在结构上,海军航空兵和海军陆战队等海军下属兵种的设置,更是为海军执行多种任务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再次,海军具备的外交功能使其在海外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更是享有其他军种不具备的便利条件。保护遍布全球的国家海外利益,是时代赋予中国海军的新使命。因此,中国有必要建设强大的海军,使其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3、发展海洋高科技

海洋高科技是现代高科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海底开发领域的高科技装备建设还有不少问题,可以说中国在海洋装备领域的不足与日益增长的国际海底开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已经对中国在国际海底开发的进程形成了制约。为有效实施国际海底开发,加强海洋科技研发非常必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今各国在海权领域的争夺日益激烈,军事手段的使用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而海洋高科技手段日益成为夺取海洋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为此西方甚至有人提出海洋科技即海权的观点。国际海底开发是海洋高科技云集的领域,有鉴于此,中国更应在海洋科技领域奋起直追,而国家层面的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出台为海洋科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中国发展海洋高科技、成为海洋科技强国是可以期待的事情。

4、加强在国际海底开发领域的立法建设

国际海底开发是中国重要的海外利益。作为在国际海底管理局获得资源矿区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在国际海底开发领域拥有相当强的实力和因此带来的话语权。鉴于国际海底开发的重要性,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跨国矿产公司已加快深海高技术装备的研发,而且具备开发深海矿区的能力。由于作为早期先驱投资者的七个主体签订的合同较早,首批勘探合同存在到期的问题。这些主体既有可能选择签承包合同,也有可能进入商业开发阶段。如何在这种情况保持甚至扩大中国在国际海底开发领域的战略优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国际法是决定国际资源分配的有效手段。因此,中国有必要在法理领域加强研究与建设,争取能够在相关国际法的立法领域拥有更多话语权,使之朝着有利于我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

5、提供海上公共产品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行为体提供的国防、外交、治安和灯塔等社会基建可称为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往往具有集体消费性和非排他性。集体消费性是指公共产品不可分割上市销售,只能由政府统一筹资、统一建造(生产)、统一提供。非排他性是指某人的使用并不会导致产品的短缺和他人使用的不便。海洋领域也有公共产品,如海上航行自由、海上灯塔、海路交通线的畅通,等等。中国海外利益的威胁很大一部分源于海洋本身。如果中国能够在提供海上公共产品领域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中国海外利益的安全威胁的很大一部分将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上述这一点在航天科技与经略海洋方面领域更具有积极意义。台湾海权学者张竞认为:“海洋经常被人类称为地球内部另一个空间,但是其与航天科技能够产生如此密切之联结关系,其实就是因为卫星能够提供定位、观测与通信三项功能;将此三项功能统合运用,自然就可产生多项效益。特别是对于受观察对象来说,卫星能够提供实时信息,让研究分析人员得以掌握其动态,更是弥足珍贵的资产。”作为一个航天大国,中国有责任有义务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毕竟中国是海上公共安全产品的提供者而非秩序破坏者。

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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